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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发布警示通报解除对台湾食品的控制措施
2015-03-06

质检总局发布警示通报解除对台湾食品的控制措施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收到台湾地区有关部门来函,表示“台湾地沟油”事件所涉及产品已在台方主管机构监管下完成相关处理措施,有关问题产品及其制品已全面下架、回收。“正义”、“顶新”公司于2014年10月13日之后生产的产品、“北海油脂”公司于2014年11月8日之后生产的产品均不再使用问题油品。截至2014年12月31日,台湾地区已清查所有食用油脂工厂及制造业者,可确保食用油品来源符合有关法规规定。   据此,国家质检总局要求从1月28日起,恢复受理台湾地区生产日期在2014年12月31日之后的食用油(陆生动物油除外)、以及生产日期在2014年11月8日后台湾地区企业生产的食品(肉制品及蛋制品除外)进口报检。   检验检疫部门在此提醒相关进口食品企业,在进口台湾食品前,做好排查工作,仔细核对产品的生产日期,确保进口的台湾食品及其来源未使用问题油品。   事件链接:台湾“地沟油”事件。2014年9月,台湾“强冠食品公司”被爆出收购大量劣质油用于生产“全统香猪油”,并销售给多家下游企业用以生产食品。数月内,该事件持续发酵,在台湾地区影响广泛,甚至波及到港澳地区,涉及上千家生产企业和产品,其中不乏知名品牌和百年老店。事件爆发后,质检总局立即采取控制措施,要求各地检验检疫局暂停受理涉事企业和相关问题产品进口报检,并对已有进口的涉事产品采取召回措施。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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