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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第124号令第124号令(关于修改<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决定)
2010-04-12

     质检总局第124号令第124号令(关于修改<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决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第124号令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09年12月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通过。

局 长
二00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
《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决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决定:
  一、删除《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项中的“出口创汇率、”和第十二条中的“和出口创汇水平”。
  二、对《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其他内容做进一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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