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经贸文告

经贸文告
质检总局第109号令(关于废止《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决定)
2008-09-18

     质检总局第109号令(关于废止《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决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第109号令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决定》经2008年9月1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 长
二00八年九月十八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关于废止《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现决定对《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号)予以废止。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网站地图 | 隐私政策 | IPv6网络支持 | Xml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