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经贸文告

经贸文告
质检总局2012年第41号(关于进口食品新标准执行时间问题的公告)
2012-05-02

     质检总局2012年第41号(关于进口食品新标准执行时间问题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2年第41号

关于进口食品新标准执行时间问题的公告

  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现就进口食品检验执行新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时间问题明确如下:
  自新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施之日起,所有进口食品以报检日期为准,一律按照新标准实施检验,经检验符合标准的产品方准予进口。标准有特殊规定的,以标准规定为准。
  特此公告。

二0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网站地图 | 隐私政策 | IPv6网络支持 | Xml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