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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文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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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2012年第149号公告(关于公布实施备案管理出口食品原料品种目录的公告)
2012-10-15

     质检总局2012年第149号公告(关于公布实施备案管理出口食品原料品种目录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2年第149号公告

关于公布实施备案管理出口食品原料品种目录的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实施备案管理的出口食品原料品种目录予以公布。使用目录所列产品作为主要加工原料的出口食品,其原料种植、养殖场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备案。备案的具体要求,按质检总局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实施备案管理的出口食品原料品种目录
  

质检总局
2012年10月8日

附件:

实施备案管理的出口食品原料品种目录

 

  序 号

  原料品种

  备 注

  1

  蔬菜(含栽培食用菌)

 

  2

  茶叶

 

  3

  大米

 

  4

  禽肉

 

  5

  禽蛋

 

  6

  猪肉

 

  7

  兔肉

 

  8

  蜂产品

 

  9

  水产品

 



相关部门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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