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文告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3年第115号公告和2004年第48号公告的规定,现将2008年准予注册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名单(第二批)予以公布。《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注册证书》将寄送各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
鉴于我局目前正按照国家行政许可电子政务化要求对进口废物原料电子监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故从即日起暂停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注册受理工作,重新受理相关申请的时间方式将以公告形式另行通知。
附件:2008年第二批准予注册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名单
二00八年十二月八日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