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疫指南
真菌如何检疫? 1.症状检查:仔细观察材料的各个部分,然后检查病部组织; 2.镜检: (1)取病组织先在解剖镜下仔细观察病部真菌的孢子形态和着生方式、寄生部位、子实体的形态结构等特征; (2)用针挑取真菌的菌丝体或子实体少许或做徒手切片后作显微镜检查,必要时,可用染料染色后镜检; 3.真菌的分离和培养: 选择新近发病的植株、器官或组织作为分离材料,用适当的消毒剂杀死或减少病组织表面的腐生菌,用组织分离法或稀释分离法、单孢子挑取法等在培养基上培养鉴定,必要时作纯化后再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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