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海关签发全省首份原产地证书
5月1日,漳州海关为漳州市陈字贸易有限公司签发福建省首份中国-尼加拉瓜自贸协定早期收获安排原产地证书。凭此证书,该公司此批价值约13万元的蘑菇罐头、玉米罐头,出口尼加拉瓜可分别享受10%、15%的关税减免,预计共可减免关税1.6万余元。
据悉,4月26日至28日,中国-尼加拉瓜自贸协定第三轮谈判在北京举行。中尼双方共同宣布,中国-尼加拉瓜自贸协定早期收获于5月1日起正式生效实施。根据该早期收获,中尼双方决定选择一些两国产业界有出口关切、消费者有强烈需求的产品,用最快的方式削减关税,相互先行开放市场,让两国企业和消费者尽早享受自贸协定的好处。其中,尼加拉瓜对我国涉及蘑菇、大蒜等78个税则号列项下的商品实施零关税。
“我们公司主要从事罐头出口贸易,此前就向尼加拉瓜出口过蘑菇罐头和玉米罐头。经海关提醒,我们得知蘑菇罐头和玉米罐头都在降税范围之内,这对以后我们扩大对尼加拉瓜的出口很有帮助。”陈字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陈俊兴表示,企业及时补办了原产地证书,第一时间享受中国-尼加拉瓜自贸协定早期收获安排降税红利,进一步提升了出口产品在尼加拉瓜市场的竞争力。
为充分引导企业及时用足用好自贸协定优惠政策,漳州海关开展千企享惠计划,对相关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宣讲和培训,使企业充分了解关税减让情况,更好发挥自身行业产品优势,稳定和开拓更大的国际消费市场。
(闽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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