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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整顿摩托车生产、组装和进口零配件
2000-12-18

越南整顿摩托车生产、组装和进口零配件
越南政府办公厅2000年11月28日发出第162号通知,传达了政府副总理阮孟琴代表政府总理潘文凯,就整顿两轮机动车的生产、组装和进口零配件作出的指示。
根据政府总理潘文凯的指示,越南摩托车工业的目标是能够生产各种摩托车,而且本地化的比例要越来越高,价格要符合一般的收入水平。要保证2005年以后在东南亚地区市场拥有与同类产品的竞争能力。
越南政府要求各有关部门从2001年1月1日起,根据本地化比例的要求实行统一的税率。工业部同财政部研究,对生产零配件、发动机的企业实行优惠政策,包括税收优惠政策。凡是在2001年1月1日以前没有登记本地化比例的企业,一律不允许继续生产、组装摩托车。贸易部同工业部、科技环境部和海关总局配合,规定进口摩托车零配件必须有出口国国家标准产品质量证明。进口摩托车零配件只能通过正规贸易渠道,并且在越南国家银行的指导下进行结算。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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