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生产商如在新食品中使用获核准的添加剂,必须在包装上详细说明人类食用后可能受到的影响,以及建议摄取量上限。生产商有责任通知卫生部新食品使用获核准的添加剂,以及新食品成份的详细资料。添加剂的使用量也必须符合每个食品类别的法定限量。生产商也须通知有关当局添加剂的来源及有效期。此外,生产添加剂和使用这些物质制造食品的场所,必须符合越南现行的食品安全规定。以上添加剂管制措施详列于第15/2018/ND-CP号法令,并已于2018年2月2日生效。 来源:香港经贸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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