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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简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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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取消部分商品进出口管制
2001-07-23

越南取消部分商品进出口管制
近来,越南采取了一系列贸易自由化措施。其中包括:从 2001年5月1日起废除大米出口和化肥进口配额限制;2001年5月起取消瓷砖和水泥熟料的进口许可证;2001年12月31日取消建筑用玻璃、建筑钢材、钢管、植物油等许可证;2002年底取消黑白水泥、全新的二、三轮组装摩托车和不登记国产化率的组装散件、二、三轮摩托车发动机和车架、9座以下新车的进口许可证。

对控制进口的商品,越贸易部根据其参加或签订的国际条约按期公布具体规定。成品油仍由专业公司经营。进口摩托车组装散件通过正贸和银行结算。2001年-2005年期间,将采用关税配额、特别税、反倾销税、反补助税、收取环保费及反对对一些进口商品转移价格的措施来实施外贸进出口商品的管理。取消木材产品出口审批制,除从天然林中采伐的原木、板材禁止出口外,其他木制产品均可出口;转口木材不限制。但是目前进口税并不下调。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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