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场简讯

市场简讯
越南批准4家外资企业经营大米出口
2011-08-10

越南批准4家外资企业经营大米出口
据报道,在胡志明市召开的有关落实大米出口经营109号决议会议上,工贸部副部长阮成边称,目前越南已批准44家企业经营大米出口,其中,外资企业4家。就越南企业担心外资企业有资金充裕、贷款利率低等优势,内资企业或将处于竞争劣势问题。阮表示,对于有能力参与经营大米出口的越南企业,将提供优惠贷款,确保公平竞争。另据越南粮食协会称,至今年10月1日在原有的200多家大米出口企业中,预计将有70-80家企业达到具有仓储、晾晒和碾米加工等新要求而获得大米出口经营权,进而减少无序竞争。
越南经营大米出口新规定将于2011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稻米收割后的损失也有望由10-15%减少至5-6%。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网站地图 | 隐私政策 | IPv6网络支持 | Xml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