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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拟修改特别消费税法
2008-05-14

越南拟修改特别消费税法
越南财政部正在研究修改特别消费税法,并拟提交越南十二届国会第四次会议讨论通过。
  现行针对汽车的特别消费税率为:50%、30%、15%,分别应用于5座以下汽车、6~15座汽车、16~24座汽车。
  财政部提出的修改方案是,拟将9座以下汽车按排量征收特别消费税,具体为:2000cc以下排量的汽车按50%征收特别消费税,2000cc至3000cc按60%征收,3000cc以上按70%征收。对10~15座的汽车不分排量大小,一律按30%税率征收;16~24座按15%税率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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