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场简讯

市场简讯
越南禁止8类二手电子产品进口
2010-01-15

越南禁止8类二手电子产品进口
越南消息,越南信息传播部近日发出第43/2009/TT-BTTTT号通知,禁止8类二手电子产品进口。新规定从2010年2月15日起生效。这8类产品包括:
  (1)印刷设备及其零部件,如字盘、滚筒、复印机、传真机;
  (2)文字处理机;
  (3)电脑、显示器、记录仪、计算器、售票机、点钞机等;
  (4)自动处理设备,资讯过滤、传输设备;
  (5)电话机(包括移动电话和网络无线电话),各种通话和影音传输设备,网络链接设备(商品编码为84.43, 85.25, 85.27 和 85.28的产品除外);
  (6)无线音响、视频设备,数码相机、摄影机等;
  (7)显示器和投影仪;
  (8)电线电缆。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网站地图 | 隐私政策 | IPv6网络支持 | Xml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