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据报道,越将于2005年1月1日起实施《反补贴法令》。该法令规定:自从决定调查60天后,贸易部部长可根据初步结论决定征收临时反补贴税,税率不得超过在初步结论中确认的补贴额度,征收期限不得超过120天。在不能实现承诺的情况下,根据最终结论和处理反补贴委员会的建议,贸易部部长可决定是否征收反补贴税,税率不得超过在最终结论中确认的补贴额度,征收期限不得超过5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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