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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简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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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将很快出台摩托车零件进口新规定
2001-02-01

越南将很快出台摩托车零件进口新规定
越南贸易部规定,自2001年2月1日起,越南有组装摩托车许可证的企业进口摩托车零部件,包括发动机,必须向海关出示生产国国家职能部门颁发的质量合格证书。
据越南登记检验局统计,2000年越南企业共生产、组装摩托车167.4万辆,零部件原产地为中国的占62.4%。其中越南国内企业以IKD形式组装126.8万辆,以CKD形式组装6.6万辆;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组装了29.5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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