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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将放宽外资银行经营越南盾的限制
2003-05-28

越南将放宽外资银行经营越南盾的限制

  目前,越南政府规定驻越南外资银行吸收越南法人和自然人越南盾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其注册资金的25%。但根据越美贸易协定规定,越对驻越美国银行这一限制将逐步放宽,至2010年,取消所有限制,即驻越美国银行吸收越南法人和自然人越南盾存款的比例可达其注册资金的100%。
  其他外国银行,特别是欧盟各国银行对上述规定反映强烈,认为这是歧视政策,并要求越方也放宽对他们的限制。越国家银行行长黎德翠认为这一要求合情合理。欧盟各国银行想享受与美国银行一样的待遇,欧盟需欧盟与越方签订与越美贸易协定类似的协定。鉴此,在越南欧盟纺织品协定中,双方对该问题作了相应规定。
  根据越南国家银行副行长陈明俊透露,不久将颁布2003年-2005年间放宽外资银行经营越南盾限制的计划。虽尚未透露计划具体内容,但估计至2005年外资银行吸收越南法人和自然人越南盾存款的比例将不低于其注册资金的50%。
  越南国家银行表示,国家银行将只根据越贸易部的书面建议决定放宽限制计划的适用银行名单。
  这一计划实施后,越南国内银行将面临巨大挑战。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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