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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简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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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规定建材应具备货品商标
2000-08-24

越南规定建材应具备货品商标
越南建筑部日前发出通知,规定在越南国内行销和进出口的建筑材
料都应具备货品商标。
  通知规定,凡在越南生产供内销与外销的建筑材料、外国货品进入
越南的建材产品都必须具备货品商标,并需用印刷体书写在货品上。包
装式的建材商标要贴在包装上,无包装的建材,货品商标要直接印写在
货品上。
  货品商标的内容需包括货品名称、产品负责商的名称与地址、货品
容量、构成成份、主要质量指标、制造日期、使用和保养说明及货品产
地。各种旧式填印商标的建材产品,可以继续行销到今年年底。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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