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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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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发布化肥保障措施案初裁决定
2017-08-09

越南发布化肥保障措施案初裁决定

     2017年8月4日,越南工贸部竞争管理局公告发布化肥保障措施案初裁决定,对进口化肥产品采取临时保障措施,征收1,855,790越南盾/吨(约合84.3美元/吨)的临时保障措施税,自公告15日后正式生效(即2017年8月19日)。临时保障措施税执行时限不得超过200天,在2018年3月6日或终裁决定之后自动终止。
该案于2017年5月12日立案,五矿商会已组织开展相关应诉工作,联系电话:01085692781。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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