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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追踪
2013年8月23日,越南对进口精制豆油和精制棕榈油作出保障措施终裁:对进口涉案产品征收为期4年的保障措施税,但中国、印度、菲律宾、韩国等发展中国家不包括在内,具体税率见下表,该措施自公告发布15日之后正式实施。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1507.90.90、1511.90.91、1511.90.92、1511.90.99。
2012年12月,越南对进口精制豆油和精制棕榈油进行保障措施立案调查。
越南对进口精制豆油和精制棕榈油作出保障措施终裁
时间段
保障措施税(%)
2013年5月7日~2014年5月6日
5
2014年5月7日~2015年5月6日
4
2015年5月7日~2016年5月6日
3
2016年5月7日~2017年5月6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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