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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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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对进口化肥作出第一次保障措施日落复审终裁
2020-03-09

    

越南对进口化肥作出第一次保障措施日落复审终裁

202033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715/QD-BCT号决议,决定第一次延长进口化肥(越南语:ph?m phan bón DAP, MAP的保障措施,具体如下:202037日~202136日保障措施税为1,050,662越南盾/吨,202137日~202236日为1,029,219越南盾/202237日~202296日为1,007,778越南盾/吨,202297日起为0。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3105.10.203105.10.903105.20.003105.30.003105.40.003105.51.003105.59.003105.90.00

2017512日,越南决定对进口化肥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201836日,越南对进口化肥作出保障措施终裁。201993日,越南贸工部发布第2700/QD-BCT号公告对进口化肥启动保障措施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编译自:越南工贸部官网)

赵广霞校对)

原文:

http://www.pvtm.gov.vn/default.aspx?page=news&do=detail&id=f74a21d1-1d09-45d3-b6de-ce8dab6230f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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