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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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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对华H型钢产品作出反倾销终裁
2017-09-07

越南对华H型钢产品作出反倾销终裁

     越工贸部分别于2017年8月21日、24日签发第3283/QD-BCT号、3299/QD-BCT号决定,对原产地为中国的HS编码为7216.33.00,7228.70.10和7228.70.90的H型钢产品采取正式反倾销措施。根据终裁决定,越方将对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及相关贸易企业征收22.09%的正式反倾销税,对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型钢有限公司及相关贸易企业征收20.48%的正式反倾销税。对其他未配合调查的生产、出口企业征收29.17%的正式反倾销税。正式反倾销措施自终裁决定颁布15日后(即2017年9月5日)生效。
此外,对于高度在700mm(±4mm)以上或宽度在300mm(±3mm)以上,或尺码为100mm*55mm或120mm*64mm的H型钢产品不采取反倾销措施。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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