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用人单位申请劳务协作奖励办理须知
用人单位申请劳务协作奖励办理须知
一、 办事流程:
该项补贴为一次性奖励政策,每季度办理一次。用人单位在每季度首月(即1、4、7、10月份)的1日至该月月底,登录厦漳泉(闽南)人力资源网进行申报,并在当月11日至月底前携带所需提供资料向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厦门市象屿路93号国际航运中心C栋)二楼四号人才窗口申报当季的社会保险补差。
二、 材料准备:
1、加盖公章《招用本市新增劳动力或失业人员劳务协作奖励申请表》或《引进初次来厦务工人员劳务协作奖励申请表》一式一份;(网上申报成功后,请于申报次日之后联网打印)
2、在线打印收款收据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或财务章。
三、联系方式 : 2639611、5626720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