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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规定面粉进口商须向食品和药品监督局注册
2003-08-29

印尼规定面粉进口商须向食品和药品监督局注册

  印尼食品和药品监督局局长桑布诺日前要求面粉进口商向食品和药品监督局登记其进口的面粉,以便出了问题有人负责。一般来说,用以工业加工的进口面粉无需到食品和药品监督局注册登记,但近来发现,进口商进口的面粉不但用以工业加工,也在市场上直接供应消费者。为避免如果进口面粉发现问题而无人负责的现象发生,要求进口商登记注册其进口的面粉。桑布诺表示,原则上在市场上销售的面粉应符合印尼国家标准。印尼国家标准既适用于国内产品,也适用于进口产品。2003年7月1日,印尼卫生部颁布了卫生部长第962/MENKES/SK/VI/2003号令,规定所有在印尼生产或从国外进口的面粉,须含铁60ppm、锡ppm、维生素B12.5ppm、B24ppm、叶酸2ppm。
  1998年以前,印尼的小麦和面粉进口基本上由苏哈托家族垄断,印尼BOGASARI面粉厂年进口小麦400多万吨,加工的面粉垄断供应印尼全国市场。1998年后,印尼政府逐步取消面粉的垄断经营,部分进口商开始从包括中国在内的面粉生产国进口面粉,以供应面粉加工厂及消费市场。此举对BOGASARI面粉厂构成威胁,该厂多次要求政府给予保护。同时在进口量不断增加的过程中,出现部分进口面粉质量低劣的现象,引起印尼政府的重视,采取了规定面粉质量标准等措施,以控制面粉的进口。


相关部门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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