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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延长征收我聚四氟乙烯反倾销税
2011-09-21

印度延长征收我聚四氟乙烯反倾销税
从商务部获悉,印度海关8月24日发布公告,即日起对原产地为中国或从中国出口的聚四氟乙烯延长反倾销税征收期限。
  公告认定:对中国杜邦(常熟)氟技术有限公司生产和出口的该项产品征收每公斤2.48美元的反倾销税;对中国杜邦(常熟)氟技术有限公司生产而由其他中国公司出口的该项产品征收每公斤3.87美元的反倾销税;对中国其他制造商或出口商出口的,原产地为中国或其他任何国家的该项产品征收每公斤3.87美元的反倾销税。
  公告指出,除另行发布公告提前撤销、取代或修改外,征税期延长期限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征税货币为印度卢比。
  2010年7月,印度对原产于中国的聚四氟乙烯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1年7月25日,印度对原产于中国的聚四氟乙烯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04年7月,印度对原产于中国的聚四氟乙烯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5年7月,印度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09年2月,印度对原产于中国的聚四氟乙烯进行反倾销期中复审立案调查。2010年2月26日,印度对原产于中国的聚四氟乙烯作出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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