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1. 修订了2.4条“谷物和谷物制品”相关内容:增加麦芽提取物、压榨粉、酵母、乳酸(食品级)、抗坏血酸维生素C(食品级)、丙酸钙(食品级)、焦亚硫酸钠(食品级)、焦亚硫酸钾(食品级)作为食品添加剂用于谷物制品,并规定了卫生要求、污染物,毒素和残留物以及包装和标签的要求。 2. 增加附表6谷物、豆类及其制品的微生物要求,如下表: 产品中文名称 微生物 限量CFU/g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辅助食品 细菌总数 50000 大肠菌群计数 10 食用花生粉(压榨) 细菌总数 50000 大肠菌群计数 10 沙门氏菌 未检出 麦芽提取物 细菌总数 10000 大肠菌群计数 不得检出 酵母菌数 500 霉菌计数 500 更多详情参见:http://www.fssai.gov.in/Portals/0/Pdf/Draft_WTO_SPS_Notification_FPS_FA_03_11_2015.pdf 来源:质检总局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