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新规定实施后,外资对印度现有制药企业的收购或兼并将需要获得商业和工业部下属外国投资促进委员会的同意,随后提交印度竞争委员会审查。不过,外资在制药行业进行的绿地投资将继续按照自动审批程序进行,可以全资设立子公司,投资方只需向印度央行提供资金流入金额,而不必提交政府许可。 2008年以来,印度最大的非专利药生产商兰巴克西公司、疫苗生产商珊撒生物技术和皮拉马尔保健公司先后为日本制药第一三共株式会社、法国赛诺菲-安万特集团和美国雅培公司收购,引发印度对本国制药业和民众福利的担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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