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追踪
2008年3月28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的瓷砖作出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终裁:由广东佛山市禅城金怡陶瓷有限公司生产,并由佛山市中源信陶瓷材料有限公司和马来西亚Able Ace (M) Sdn. Bdh.,出口印度的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为微量,因此决定不对由广东佛山市禅城金怡陶瓷有限公司生产,且由佛山市中源信陶瓷材料有限公司和马来西亚Able Ace (M) Sdn. Bdh.,出口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6907、6914和6908。在本案中,广东佛山市禅城金怡陶瓷有限公司和佛山市中源信陶瓷材料有限公司均获得市场经济待遇。 2001年8月6日,印度对原产于中国的瓷砖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3年2月4日,印度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