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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出台进口服装新规
2008-11-18

印度尼西亚出台进口服装新规
根据印度尼西亚媒体透露,印度尼西亚自2008年12月15日起进口电器、鞋、儿童玩具、饮料与食品及服装等六项产品,须由已注册合法进口商并在指定之港口及国际机场进口。
  印度尼西亚贸易部长Mrs. Mari Elka Pangestu年11月4日表示,已于10月31日签署第44/M-DAG/PER/10/2008号,有关电器、鞋、儿童玩具、饮料与食品及服装等消费产品进口规定条例,以保护印度尼西亚国内市场及相关产业,该条例将自本年12月15日起开始生效,迄2010年12月31日止,实施期间2年。
上述产品必须经由雅加达丹绒普禄、三宝龙丹绒埃玛斯、泗水丹绒北腊、棉兰勿佬弯及锡江苏加诺哈达等5个港口及所有国际机场进口。而且只有向政府注册进口商得以进口上述产品,完成注册时间约为7天,最长为40天。此外,进口商必须在货物装船前在装货港口进行查验,并自行负担费用。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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