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追踪
2007年12月3日,印度商工部反倾销总局称,已就对华三甲氧苄二氨嘧啶(Trimethoprim)反倾销日落复审案发布事实披露。 根据该披露,由于没有中国企业应诉,因此印度商工部反倾销总局决定在调查中将中国视为在非市场经济条件下运营,并以结构价格计算中国涉案产品的正常价值,中国涉案产品在调查期内加权平均出口价格为667.43卢比/公斤(即14.65美元/公斤),中国涉案产品倾销幅度为15.88%。 申请方——印度Inventa化工公司和Punjab化工公司称,中国三甲氧苄二氨嘧啶生产能力为15000吨/年,而其实际产量(约9200吨/年)远远超过其国内需求量(约800吨/年),其产品主要以出口为导向,尽管印度原先已征收反倾销税,但自中国进口的三甲氧苄二氨嘧啶仍对印度市场持续倾销,而且数量巨大,如撤销反倾销税,将增加再度发生倾销和损害继续的可能性。对此,印度商工部反倾销总局在披露中称,将在终裁中予以审查和考虑。 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