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追踪
2004年9月3日(并于9月22日勘误),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的三聚酰胺作出反倾销终裁。认定中国应诉企业存在倾销,建议征收反倾销税,征税标准为最低限价1284.38美元/公吨与到岸价之间的差额。其他企业征税标准为最低限价1456.78美元/公吨与到岸价之间的差额。 2003年9月10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的三聚酰胺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金额为237万美元;2004年2月27日作出初裁,我国应诉企业未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倾销幅度为21.9%;建议最低限价1294.09美元/公吨;未应诉企业倾销幅度50.3%,建议最低限价1464.64美元/公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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