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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对涉华不锈钢卷板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0-12-25

    

印度对涉华不锈钢卷板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01223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韩国、欧盟、日本、印度尼西亚、美国、泰国、南非、阿联酋、新加坡、墨西哥、越南、马来西亚、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地区的不锈钢卷板(Flat Rolled Products of Stainless Steel)作出反倾销终裁:1.鉴于对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不锈钢板卷正在征收反补贴税(中国,201774日终裁)和临时反补贴税(印度尼西亚,202087日初裁),因此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454美元/公吨与其现行反补贴税的差额,对印度尼西亚涉案产品征收167441美元/公吨与其现行临时反补贴税的差额,若中国和印度尼西亚涉案产品的现行反补贴税和临时反补贴税分别高于所确定的454美元/公吨和167441美元/公吨,则不对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2.建议对韩国、欧盟、日本、马来西亚、中国台湾地区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具体税额如下:韩国为67370美元/公吨、欧盟为0944美元/公吨、日本为67374美元/公吨、马来西亚为237474美元/公吨、中国台湾地区为336美元/公吨;3.终止对原产于或进口自美国、泰国、南非、阿联酋、新加坡、墨西哥、越南、中国香港涉案产品的反倾销调查,不实施反倾销措施。以上反倾销措施自印度中央政府发布公告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本案主要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2197220项下产品。

201973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不锈钢发展协会、印度国内企业Jindal Stainless LimitedJindal Stainless (Hisar) Limited Jindal Stainless Steelway Limited 提交的联合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韩国、欧盟、日本、中国台湾地区、印度尼西亚、美国、泰国、南非、阿联酋、香港特别行政区、新加坡、墨西哥、越南和马来西亚的不锈钢卷板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该案的倾销调查期为20184~20193月(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5~2016年、2016~2017年、2017~2018年及倾销调查期。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赵广霞编译)

原文:http://www.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FF%20NCV%20English_00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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