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涉案追踪

涉案追踪
印度对苛性钠作出保障措施初裁
2009-10-30

     2009年10月15日,印度财政部对苛性钠作出保障措施初裁,建议对进口产品征收20%从价税,为期200日。目前,对印度出口苛性纳的国家(地区)包括欧盟、德国、中国、希腊、印度尼西亚、韩国、沙特阿拉伯、中国台湾、泰国、美国和卡塔尔。根据该初裁公告,对印度出口苛性钠的中国企业包括:中石化齐鲁分公司(Sinopec Qily Petrochemical Co Limited)、武汉市金福达科贸有限公司(Wuhan Golden Fortune Technology & Trade Co., Ltd.)、天津市凯益化工厂(Tianjin Kaiyi Chemical Factory)、天津希贝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Tianjin Xibeier International Co., Ltd.)。

印方认定,进口产品自2006年4月至2009年1月一直保持增长,而国内产业市场份额已经从2006年一季度的93%下降到2009年一季度的81%。

同时,在综合考量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利率、销售费用等因素后,保障措施局认为进口氢氧化钠产品已经对印度市场造成扰乱威胁,而且目前情况已经非常紧急,因此为保护公共利益,应对其进行征收为期200天的临时税。

保障措施局将就各利益方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核查,并举行听证会。各利益方可以在听证会或听证会前就初裁提交意见。
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网站地图 | 隐私政策 | IPv6网络支持 | Xml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