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追踪
2008年11月21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苛性钠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采取最低限价措施,如果涉案产品到岸价低于最低限价,则按两者差额征收;否则则不予征收(见下表)。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8151100和28151200。 2002年5月,印度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苛性纳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3年8月,印度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07年11月,印度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苛性纳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附:印度对华苛性纳作出的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结果 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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