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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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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对华玻璃纤维及其制品作出反倾销终裁
2011-01-20

     2011年1月6日,印度对原产于中国的玻璃纤维及其制品作出反倾销终裁(见下表)。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019。

在本案中,印度商工部给予常州市新长海玻纤制品有限公司(Changzhou New Changhai Fiberglass Co. Ltd. (“NCH”))和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Jiangsu Changhai Composite Materials Holding Co Ltd (OCH))以市场经济待遇,但未给予上述两家企业单独税率。

2010年1月,印度对原产于中国的玻璃纤维及其制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0年6月,印度对此案作出肯定性初裁。

印度对原产于中国的玻璃纤维及其制品作出的反倾销终裁结果

原产国
出口国
生产商
出口商
反倾销税率(%)

中国
中国
山东泰山彼迪奥萨茨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
山东泰山彼迪奥萨茨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
20.89

山东泰山彼迪奥萨茨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
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泰山玻璃纤维邹城有限公司
泰山玻璃纤维邹城有限公司

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
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
18.67

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
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

巨石集团有限公司
巨石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国际复合材料公司
重庆国际复合材料公司
7.46

其他企业
其他企业
40.91

中国
除中国外的其他国家(地区)
任何企业
任何企业

除中国外的其他国家(地区)
中国


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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