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将在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 摘要:“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5月4日起在福建自贸试验区试点后,取得积极成效。拟从6月1日起,在全省新设立企业中复制推广。
“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5月4日起在福建自贸试验区试点后,取得积极成效。拟从6月1日起,在全省新设立企业中复制推广。 一、概念解读 “一照一码”指的是采用“流水编号、实时赋码”的赋码方式,将原本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国税、地税)登记号统一合并为企业社会信用代码,该执照可在多个部门流通使用,减少了注册登记所用时间。 二、进度安排 至2015年6月10日:完成厦门、泉州和龙岩三个设区市接入使用; 至2015年6月20日:完成南平、宁德、三明、莆田、漳州五个设区市接入使用; 至2015年7月31日:完成全省区县接入使用。 三、实施步骤和范围 2015年6月1日起,在全省新设立企业实施。 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存量企业暂不实行“一照一码”登记,待新设立企业全面推广后再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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