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场简讯

市场简讯
以色列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
2002-07-02

以色列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
以色列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于6月12日生效。根据新规定,任何商业和服务领域标价必须以当地货币谢克尔表示而不能用美元或其它外币,包括公寓住房、因特网服务、宴会厅、电脑等等。
  该项修订还要求店主显示商品和服务总价,包括税率和收费。例如,广告登出的一揽子旅游价格必须包括港口费、运输费以及其它附加费。同样,电子产品的价格必须包括送货和安装费。
  新修订的法案中也有一些例外。如免税店仍然被允许用美元登商品广告。但是,今后交易必须以代表性汇率进行而不是目前所使用的较高的美元汇率。
  航空公司的票价继续用美元表示,但也将要求以支票兑换汇率代替目前的现金兑换汇率进行交易。酒店对国外旅游者以美元报价,但对以色列人必须以谢克尔报价。
  新的保护法对违法者也做出规定:批发商的罚款金额上限为6万谢克尔,零售商的罚款上限为12万谢克尔。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网站地图 | 隐私政策 | IPv6网络支持 | Xml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