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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通讯社援引伊朗帕尔斯石油和天然气公司董事总经理穆萨.索里的话说,“目前的首要任务是开发双方共享的油田和气田,特别是南帕尔斯气田。” 伊朗与中石油2009年签署了南帕尔斯气田第11期总额47亿美元的开采合同,但目前开采进度只完成了10%,而非计划的17%。伊方指出,中国国家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拖延南帕尔斯气田第11期工程的进度,令伊朗官员不满,他们甚至对中方发出了最后通牒。 伊朗和中海油在2006年9月签署了总额150亿美元的合同,开发北帕尔斯气田, 但中方还没有开始这一项目的运作活动。 这两个气田都位于海湾地区。南帕尔斯气田由伊朗和卡塔尔分享。属于伊朗的气田开发工程共分29期,共有大约14万立方米的天然气,相当于全球大约8%的天然气储量, 可装满180亿桶以上的液化气。 伊朗非常重视第11期工程,因为德黑兰计划利用这块气田供应伊朗在海湾有史以来的第一个液化天然气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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