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近年来,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重点打击假劣药品,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查处了大批药品违法犯罪案件。同时,一些地方药品监管部门还承担起回收过期药品的责任。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每年回收过期失效药品达1.5万吨。通过打假治劣和回收过期药,为消费者提供了规范有序的药品市场。 然而,在大力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药监部门也十分关注销毁假劣药品这个重要环节。不可否认,一个时期以来,焚烧假劣、过期药品的做法,在许多地方都颇为盛行。假劣过期药品一烧了之固然痛快,颇有气势,令人称快,但是烈焰燃烧,浓烟滚滚,既污染了环境,也浪费了资源。 假劣药品采取何种方式销毁是社会各界的关注焦点,因为这些药物直接填埋或者点火焚烧都会对环境造成污染。那么,如何才能做到既彻底销毁危害人民健康的过期失效、假劣药品,又不造成过多的环境污染,形成第二次危害?这些年,一些地方也做了积极的尝试和探索。 笔者认为,销毁假劣药品应该使用“绿色销毁”的方法。众所周知,假劣药品中含有化学物质,属于危险废物。尤其是过期药品,如果将之随意丢弃,将会对人体及环境造成伤害和污染。据报道,过期药是土壤和水分的污染源。以一个人口1000万的城市计算,假如300万户家庭每户每年产生500克过期失效药品,则一年中要丢弃150万公斤废弃药,若处置不当对环境危害之大,令人咋舌。 如何实施“绿色销毁”呢?一方面,本着物尽其用的原则,将假劣药品、过期药品纸盒、纸箱、玻璃瓶等通过回收再利用等形式进行无害化“绿色处置”,这样做既合理地处理了过期药品,避免了二次污染,有效地保护了环境,还节约了资源。另一方面,各地可建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目前较为先进的是采用热解气化焚烧炉的超高温焚烧及特殊的技术控制,最大限度减少粉尘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以及热污染的排放,燃烧炉的燃烧温度控制在1100~1200℃,保证物质充分燃烧,基本消除甲醛、二噁英等对环境有影响的物质,燃烧物完全燃烧后形成焦状残渣,再对残渣进行安全填埋,最终达到环保处置。 惟有实施“绿色销毁”,才能从源头上杜绝过期药品回流到市场中,避免污染环境。“绿色销毁”集环境、社会效益于一身,理应大力倡导和推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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