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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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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买加反倾销反补贴委员会对水泥反倾销案做出初裁
2004-03-26

    
驻牙买加经商参处告,牙买加反倾销反补贴委员会于2004年3月15日对来自中国的普通水泥反倾销调查做出初裁,决定从2004年3月29日起对进口的中国水泥征收96.27%的临时反倾销税。
此外,2004年3月19日,该委员会函告我经商处,称将于4月13日对水泥保障措施案做出终裁,并要求我山东五矿公司等于3月25日前提交有关调查文件。

  牙买加反倾销反补贴委员会于2003年10月16日开始实施水泥保障措施立案调查,同年12月15日就进口水泥保障措施案做出初裁,决定自2004年2月16日起对进口的水泥实施临时保障措施,即在15%进口关税的基础上,再加征25.83%的关税,期限为200天。在该水泥保障措施案中,我产品涉案金额为340.85万美元(2000年到2003年)。在保障措施调查过程中,牙买加又于2003年12月16日对从中国进口的水泥立案进行反倾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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