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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简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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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利亚药品和部分食品进口包装上要求注明进口商名称
2010-09-01

叙利亚药品和部分食品进口包装上要求注明进口商名称
叙利亚经贸部发布通告,根据2010年5月7日1507号决议第一条之规定,药品、食品添加剂、香水、化妆品、护肤护发品等商品的进口商必须在进口产品包装上著名英阿文的进口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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