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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未改焦炭出口疲态
2013-03-01

“新政”未改焦炭出口疲态尽管我国从2013年起取消了40%焦炭出口关税以及焦炭出口配额制度(业内称为焦炭出口“新政”),但焦炭出口市场疲软局面并未改变。据海关统计,1月份我国焦炭出口量仅为4万吨,同比和环比分别下降42%和38%,再创近年来的新低。出现这种情况,这要是受国内需求和出口价格等因素的影响。
国内市场需求稳定
受钢材需求快速增长拉动,我国焦炭产量已从2002年的1.1亿吨增加至目前的4.4亿吨,年产能约6亿吨,焦炭出口量占产量的比重从10%左右降至2%左右。从国际市场需求来看,2008年我国以外的国家高炉生铁产量为4.56亿吨,而2012年为4.5亿吨,没有大的变化。由于焦炭本身生产的特点,比如焦炉停产将报废、不能积蓄太多库存等,多数焦化企业更看重的是国内市场的稳定性。
出口价格不具优势
从国际市场情况看,目前澳大利亚主焦煤运至东亚、南亚地区钢厂的长协价为185美元/吨(CFR),折算成焦炭成本约为260美元/吨(现货价折算约245美元/吨);2月中旬印度钢厂目前从俄罗斯和乌克兰进口的焦炭(灰分10%~12%)价格为295美元~297美元/吨(CFR)。扣除40%关税因素,目前我国一级冶金焦(灰分12.5%)出口离岸报价为295美元~300美元/吨(FOB),价格优势不明显。
东亚出口形势看好
对后期我国焦炭出口市场应如何把握?一些内人士认为,东亚地区是后期主要目标市场。有分析认为,从各国家情况看,2008年我国出口焦炭的主要渠道是巴西(19%)、美国(16%)、日本(16%)。但是,与2008年相比,2012年巴西高炉生铁产量下降22%,日本下降5%,美国基本持平,欧盟下降15%。近日,安赛乐米塔尔宣布将于2013年永久性关闭在比利时和西班牙的各1座焦炉。高炉生铁产量增幅较大的仅有印度(增长46%)、韩国(增长34%)、土耳其(增长29%)等少数国家。其中,印度和土耳其的用户更倾向于从独联体国家进口相关资源。从运输成本上分析,韩国和日本是后期我国焦炭企业较为理想的出口目标国家。
综合来看,焦炭出口关税取消有利于我国焦炭出口量恢复,扩大焦化企业销售渠道,改善经营状况。据有关方面预测,2013年我国焦炭出口量将增加至200万吨~300万吨。但同时要考虑到,目前我国焦炭产能明显过剩,加之近年来国外钢厂高炉生铁产量没有太大增长,独联体国家的焦炭资源具有一定价格优势,我国焦化企业焦炭出口的压力显而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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