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调查报告显示,截至2004年年底,新疆登记备案的外贸经营企业约17000家,有出口实绩的490家左右,其中,无一家企业产品列入“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名单。被调查企业中,只有8家企业在境外注册了商标,反映出企业品牌经营意识薄弱。从事外贸经营的大部分企业属中小型企业,年贸易额达到1000万美元以上的只有26家,出口产品中60%以上从内地采购,以附加值低的商品为主,既影响了贸易收益,也不利于中国产品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和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 2004年,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阿拉山口欣克有限责任公司出口额在新疆外贸企业中分别位列第6和第11,其生产的番茄制品和焦炭远销中亚各国,然而一直未在境外注册商标,产品仅以原料或半成品方式出口,再由国外经销商重新包装和销售。 自治区外经贸厅副厅级调研员宋首赋说,新疆西接中亚各国,东连广阔的内地市场,是中国产品开拓中亚市场的重要通道,虽然目前国内产品在中亚市场份额迅速增长,但出口产品质量不高、企业忽视信任度和美誉度已成为进一步发展与中亚外贸关系的主要障碍。 按照今年5月国务院8部门《关于扶持出口名牌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新疆出台了4项措施调整出口战略方向,为壮大出口品牌集群提供有力支持: 一是确定一批重点扶持企业。联合质检、海关及商务主管部门,对外贸企业商标在境内外注册情况、拥有专利情况进行普查,结合新疆资源优势,确定一批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扶持企业。 二是每年投资建设1至2个产品出口加工生产基地;资助具有品牌优势产品的对外宣传、广告、展览、推销和人员培训,在驰名品牌商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每年给予资金支持;协助具有品牌优势的产品通过产品质量认证体系。 三是组织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以培训、座谈等方式学习国内外品牌建设成功事例,促使企业提升产品档次和质量,增强品牌建设意识。 四是积极争取商务部在“出口品牌发展资金”方面的支持,以提供培训资金或建立培训基地的方式对新疆出口品牌建设工作予以倾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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