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2020年3月17日,新加坡食品局发布某些食品中海洋生物毒素、无机砷和甲醇的最大残留限量。具体如下: 污染物 产品 最大残留限量 麻痹性贝类毒素 双壳软疣 0.80 mg石房蛤毒素当量/kg肉 腹泻性贝类毒素 双壳软疣 0.16 mg大田软海绵酸当量/kg肉 健忘性贝类毒素 双壳软疣 20mg软骨藻酸当量/kg肉 短裸甲藻毒素 双壳软疣 0.80 mg短裸甲藻毒素当量/kg 新型贝毒毒素 双壳软疣 0.160 mg原多甲藻酸-1当量/kg 组织胺 鱼 100 ppm 无机砷 鱼 2 ppm 甲壳类动物 2 ppm 软体动物 1ppm 甲醇 红酒、白酒和强化酒 3g甲醇/ L乙醇 威士忌、朗姆酒、杜松子酒和伏特加 0.4g甲醇/ L乙醇 其他烈酒、果酒、蔬菜酒和蜂蜜酒 8g甲醇/ L乙醇 据通知,以上规定自2020年4月1日起生效。 来源:食品伙伴网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