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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准:中药材二氧化硫残留有了国标
2013-05-02

新标准:中药材二氧化硫残留有了国标国家药典委员会表示,已制修订完成的《中国药典》2010年版第二增补本收载了中药材及饮片的二氧化硫残留限量标准。除山药、牛膝、粉葛、天冬、天麻、天花粉、白及、白芍、白术、党参10种中药材及饮片中亚硫酸盐残留量(以二氧化硫计)不得超过400毫克/千克外,其余中药材及饮片中亚硫酸盐残留量均不得超过150毫克/千克。
  
  据了解,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制定的食品添加剂通用标准规定,草药及香料中的亚硫酸盐残留量(以二氧化硫计)不得超过150毫克/千克,蘑菇、豆类、海藻类等干菜及种子类产品中的亚硫酸盐残留量(以二氧化硫计)不得超过500毫克/千克;食品国家标准规定,蘑菇等产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400毫克/千克。
   
  “在参照以上标准的基础上,我们结合中检院和相关单位提供的2000余批样品监测数据和研究数据,制定了目前的标准。山药、牛膝等10种中药材由于质地特殊,在产地加工过程中干燥十分困难,易腐烂生虫,二氧化硫残留量最高值设定在400毫克/千克,但依然未超出已有规定。”国家药典委员会首席科学家钱忠直说,虽然硫黄熏蒸是传统习用、简便易行的中药材初加工方法,但确实落后。此次设定二氧化硫残留量限值,目的就是加强监管,防止硫黄滥用。
   
  据介绍,尽管真空干燥、对流干燥、辐射干燥等新技术已出现,但限于我国中药材种植和产地初加工的主体以个体农户为主,很多中药材产区的生产条件恶劣、生产方式落后,而新技术设备成本高、加工容量小、技术要求高,因此无法被大范围采用。钱忠直说,由于不同药材体积、质地、药效成分不同,众多干燥方法适用于哪一类药材,是否会引起药材中敏感活性成分的变化,尚待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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