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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GMP有望7月底颁布
2010-07-21

新版GMP有望7月底颁布
新版GMP有望7月底颁布
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标准有望本月底颁布实施。药监部门花了五年时间修订完成的GMP标准一直是业界关注的焦点,今年7月也是药监局规定的最后期限。据悉,新版GMP经过反复征求各方意见,已经过多次修改。新版GMP对于净化、无菌等多方面的要求比旧版提高了许多,中小企业将在新版GMP执行中面临生存危机。
  而对于此次GMP修订,SFDA之前做了大量工作,包括新版GMP实施在哪些方面要解决老版GMP的不足,比如对软件的管理,对企业人员能力、资质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方面详尽提出了要求,而且加大这方面条款的制定,加强企业的软件管理。在修订过程中,也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中国企业的特点,更多地要求新版GMP使我国的药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质量和管理方面能跟国际更好接轨。
  此次GMP修订,SFDA走的是与国际接轨的路线,新标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涵盖了欧盟、美国FDA、WHO对GMP的基本要求,其中硬件内容参照欧盟,软件参照美国,其严格程度在世界上勘称处于前列。
  企业反应不一

目前国内有大约4000~5000家医药企业,这其中或将有1/3的企业在新GMP执行中被淘汰。有媒体报道,国家药监局药品安全监管司官员有言论称,将通过新版GMP将砍掉500家左右的药企,虽然公开的说法是500家,但此轮关停规模将可能达到上一轮的水平。基础好的企业反应不强烈,但对大部分中小企业来说,冲击很大。
  据了解,新版GMP实施的基本原则是,新建企业或车间应达到新版GMP要求,按照新规范认证,现有已获原GMP认证的企业给予3年过渡期。《药品GMP证书》过渡期满可按照原申报要求申请重新认证,经检查符合药品GMP(1998年版)标准的,按原编号方式发给证书。过渡期内可以按照新标准,也可以按照老标准实施,但最迟不超过3年期限。
  出于对新版GMP将为国内制药企业带来冲击和压力的担心,业内专家建议,一些还未拿到GMP认证的新建中小药企则计划尽快取得老版认证。按照新版GMP实施的基本原则,新建企业或车间应达到新版GMP要求,而对于现有已获原GMP认证的企业给予3年过渡期。所以很多企业都想再最后时间拟抢注老版,以便有缓冲时间以准备新版GMP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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