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场简讯

市场简讯
香港修订进口野味、肉类及家禽规例
2015-06-11

香港修订进口野味、肉类及家禽规例
2015年6月5日,香港发布2015年第106号公告,发布2015年进口野味、肉类及家禽(修订)规例,该规例对输入香港的野味、肉类及家禽实施管制,任何人不得在没有当局所发出的官方证书的情况下进口肉类或家禽。
具体修订内容包括:(1)规例标题修订,废除“及家禽”,修订为“家禽及蛋类”;(2)废除“转运证明书”“主管当局”等定义;(3)增加功能配料、合成食品等该规定。该规例2015年12月5日生效。
该法规详情参见:http://www.gld.gov.hk/egazette/pdf/20151923/cs220151923106.pdf
厦门WTO工作站编
2015.6.11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网站地图 | 隐私政策 | IPv6网络支持 | Xml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