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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8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公报讯,香港特区政府6月8日在宪报刊登《2018年食物掺杂(金属杂质含量)(修订)规例》(《修订规例》),以更新食物中金属杂质含量的相关标准。 此次修订旨在加强保障公众健康、提高规管工作的成效,和让香港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修订规例》内的标准参考了食品法典委员会有关食物中金属污染物的最新标准、其他经济体的相关标准、本地的食物消费模式及饮食习惯和风险评估结果等因素。《修订规例》把金属污染物的数量由现时的7种增至14种,而适用于不同食物和食物组别的金属污染物上限的数目由现时的19个增至144个。《修订规例》亦为个别食物和食物组别加入定义、取缔或删除了过时的条文,并为如何在干燥、脱水或浓缩处理的食物和复合食品应用上限订定原则。《修订规例》亦加入过渡性条文,为不同类别的食物提供不同的宽限期。《修订规例》将于2018年6月13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程序。 更多详情参见:http://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806/08/P2018060800290 来源:海关总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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