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网上广交会推介推广补助政策操作细则》的通知
2020-09-28

     无标题文档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网上广交会推介推广补助政策操作细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厦门市商务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扶持政策的通知》(厦商务规〔2020〕5号),支持我市企业用好网上广交会平台开拓国际市场,现将网上广交会推介推广补助操作细则印发,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商务局

  2020年9月25日

 

  网上广交会推介推广补助政策操作细则

 

  一、政策依据

  《厦门市商务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扶持政策的通知》(厦商务规〔2020〕5号)。

  二、支持对象

  参加第127、128届网上广交会的厦门交易团企业。

  三、补助标准

  (一)单家企业在广交会“云展厅”平台上传至少10张参展商品图片,给予500元补助。

  (二)单家企业在广交会“云展厅”平台每上传1个产品视频,给予500元补助,补助封顶1000元。

  (三)单家企业在广交会“云展厅”平台开展至少1次直播营销(单次直播时长不低于一小时),给予1000元补助。

  以上三项补助可叠加,单家企业补助金额最高2500元,其中第一项补助针对参加第127或128届广交会的企业,后两项补助仅针对实际参加第128届广交会的企业。

  四、认定标准

  (一)企业上传图片、视频数量以广交会“云展厅”平台导出的企业数据为认定依据。

  (二)企业开展直播营销次数以企业提供的直播日程安排表、直播界面截图为认定依据。

  五、申报及审核

  (一)受理方式:线上申报,线下受理

  (二)受理单位:厦门市进出口商会(厦门市思明区莲富大厦12楼),咨询电话05925166486

  (三)申报时间: 2020年10月25日至11月10日

  (四)申报流程:1.线上申报。企业在申报时间内登录http://202.109.244.108:8888(厦门市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点击“我要申报”跳转登录页取得i厦门的账号密码,点击登录;登录网站后点击“项目申报”,依序如实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及申报信息,选填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填写完成后提交并打印“资金拨付申请表”、“真实性承诺书”及相应表单(保存草稿无法打印申请表)。

  2.线下受理。企业在申报时间内向厦门市进出口商会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包括资金拨付申请表、企业书面申请(须包括企业上传的图片、视频及直播情况)、真实性承诺书、广交会参展总结(包括订单、客户询盘等情况)、广交会直播日程安排表、直播界面截图(需体现直播时间)、直播录像视频。所有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五)审核流程:厦门市进出口商会在申报日期截止后的15日内完成审核,确定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名单,出具审核报告一并提交市商务局。

  六、资金拨付

  市商务局根据厦门市进出口商会提交的审核资料,在2021年第一季度内拨付补助资金。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商务局办公室              2020年9月25日印发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网站地图 | 隐私政策 | IPv6网络支持 | Xml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