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首批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企业名单的公示
2019-07-19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首批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企业名单的公示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首批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企业名单的公示

根据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关于支持在条件成熟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通知》(商贸函【2019】165号)及厦门市商务局《关于申报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通知》(厦商务【2019】160号),依照厦门市二手车出口工作方案设定的“自营出口型”和“平台服务型”两种类型企业,我局启动组织企业申报和专家评审程序。根据专家评审结论,现将首批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7家企业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向厦门市商务局反馈。

  公示时间:2019年7月18日-7月24日。

  联系方式:

  对外贸易处:联系电话:0592-2855846

  传    真:0592-2855854

  纪检监督电话:0592-2855750 

  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

 

 

厦门市商务局

2019年7月18日

  附件:厦门市首批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企业公示名单

  备注:1.企业按专家评审结论降序排序;

  2.最终允许开展二手车企业名单以商务部核定为准。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网站地图 | 隐私政策 | IPv6网络支持 | Xml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

回到顶部